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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加資格:
(一)旅居國外僑胞,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持我國護照入境,並持有效之僑居國居留證明文件或其護照已加簽僑居身分者。
2.持僑居國護照入境之國人或華裔人士。
(二)前項僑胞隨行之配偶或子女,已取得僑居國護照或永久居留權,並經許可入國者,如未具僑胞身分,得以僑眷身分辦理報到。
(三)香港、澳門居民組團,應向我駐香港、澳門機構申請,核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辦理。個別回國者,不予受理。
二、活動日程:
(一)慶祝大會:
1.時間:105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9時。
2.地點:總統府前廣場。
(二)接待僑胞茶會:
1.時間:105年5月21日(星期六)下午4時至6時(下午3時開放入場)。
2.地點:臺北賓館(10048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1號)。
三、報名登記注意事項:
回國參加就職活動之僑胞,請事先就「個別僑胞」或「僑團」擇一報名登記,辦理方式如下:
(一)個別僑胞:請於105年3月22日至5月15日期間,以下列方式完成報名登記。
1.網路報名登記:請至僑務委員會網站(www.ocac.gov.tw)「僑務委員會歡迎海外僑胞回國參加慶賀中華民國第14任總統、副總統就職活動專頁」辦理。
2.傳真報名登記:請將填妥之僑胞登記表傳真至僑務委員會辦理。傳真號碼:886-2-23566323、886-2-23566325。
3.通訊報名登記:請將填妥之僑胞登記表以快遞或掛號寄達僑務委員會(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5樓)。
(二)僑團:
1.各駐外使領館處及各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自105年3月22日起至5月10日止受理僑團報名作業。
2.請依組團注意事項填妥慶賀團名冊及團員清冊逕洽各駐外使領館處及各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辦理。
3.各駐外使領館處及各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應於105年5月13日前將僑團報名表件送達僑務委員會。
4.報名僑團之僑胞請勿重複登記,隨行之僑眷請註明於團員清冊備註欄。
四、報到注意事項:
符合參加資格完成報名登記者,須於報到期間檢齊相關證件正本辦理報到,相關報到注意事項如下:
(一)報到時間:105年5月18日至20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二)報到地點:僑務委員會「海外僑胞回國參加慶賀中華民國第14任總統、副總統就職活動」接待服務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樓)。
(三)應備文件:
1.我國護照、入國許可證或僑居國護照正本。
2.僑居國居留證明文件正本。
3.僑團應另附慶賀團名冊1份。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以僑眷身分申請者,應檢具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五、組團注意事項:
(一)組團人數每團以10人至40人為原則。
(二)僑團組成後請以正楷填寫慶賀團名冊(含慶賀團團冊及團員清冊)。
(三)僑團名冊請以實際返國團員確實填寫,已在臺定居及無法返國者請勿列入。
(四)僑團回國前,如抵臺日期、飛機班次或回國人數有所變動,請先行傳真至僑務委員會,傳真號碼:886-2-23566323、886-2-23566325。
六、僑團接送機日期及相關事宜:
(一)接機:105年5月17日起至5月20日中午12時止。
(二)送機:105年5月21日至5月23日止。
(三)同一僑團接送機均以1次為限,惟未滿10人恕不接送機。
(四)期限外之接送機請自理。
(五)接送機以僑團為限,個別僑胞請自行安排。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加就職慶賀活動之僑胞,請於啟程回國前,先行辦妥旅遊平安保險,並請著正式服裝出席接待僑胞茶會活動。
(二)僑團參加慶祝大會活動,將提供專車送至會場,活動結束後請自行離場;參加接待僑胞茶會活動,提供專車接與送,請同一僑團之團員儘可能住宿同一旅館,以利作業;自由活動或個別活動,不提供交通安排;個別僑胞請持僑胞證自行前往。
(三)接待僑胞茶會於105年5月21日下午3時開放入場,活動時間為下午4時至6時。
(三)其他如有未盡事宜,僑務委員會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