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觀光局駐吉隆坡辦事處招標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5-2016/12/22
標案名稱:「2016年馬來西亞電視廣告及泰印越菲網路廣告採購」案
標案案號:105112521
機關名稱:交通部觀光局吉隆坡辦事處
機關地址:Suite 25-01, Level 25, Wisma Goldhill, 67 Jalan Raja Chulan, 50200 Kuala Lumpur, Malaysia
標的分類代碼及名稱:勞務類 96-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預算金額:19,329,6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否
後續擴充:否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否
公告日:105/12/5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辦理方式:自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Suite 25-01, Level 25, Wisma Goldhill, 67 Jalan Raja Chulan, 50200 Kuala Lumpur, Malaysia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時間:105/12/22 17:00
開標時間:105/12/23 14:00
開標地點:Suite 25-01, Level 25, Wisma Goldhill, 67 Jalan Raja Chulan, 50200 Kuala Lumpur, Malaysia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Suite 25-01, Level 25, Wisma Goldhill, 67 Jalan Raja Chulan, 50200 Kuala Lumpur, Malaysia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履約地點:其他
履約期限:簽約日起2個月內完成履約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依法設立之廣告公司、媒體廣告代理公司等。
(二)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則視為不合格標。
2、稅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納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交通部觀光局駐吉隆坡辦事處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
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886-2-87897530、傳真:+886-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一)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886-49-2370030、傳真:+886-49-2391517)
(二)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886-2-27328888)
(三)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886-2-25621156)
(四)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886-2-87897548、傳真:+886-2-87897554)
本案聯絡人:陳憶婷。聯絡電話 (603)20706789。傳真號碼 (603)20723559。電子郵件信箱 tbrockl@taiwan.net.my
招標文件請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