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捷克代表處2009.03.20更新
目的 | 簽證類別 | 說明 | 是否可前往其他申根國家 |
前往捷克及其他申根國家*短期商務、旅遊或探親.
| 申根C類簽證 (Short-term Schengen Visa) | 一、半年之內在申根國家地區累計停留天數至多90天。停留期滿90天後,即使在有效期限內,仍需俟有效期限後使得再度申請。 二、工作天數最長30天,但大致上7天之內可獲發。 三、倘只進入捷克短期商務、旅遊或探親,務必到捷克駐台辦事處申請;若需進入多國,則至主要目的國申請(以天數多寡為準);若無主要目的國,則至第一站進入之申根國家之辦事處申請。 四、持申根簽證進入申根. 第一國時得接受海關檢查,惟在申根地區任何邊境,外國旅客均有可能被要求出示回程機票及財力證明,信用卡、現金、旅行支票等皆可視為財力證明。 | 是 |
注意: 1.倘申請單次申根C類簽證,途中離開申根國家後,即便簽證尚在有效期限內, 將無法再入境申根國家。 2.取得申根簽證時,請注意簽證上有無加註「不需保險」(No Insurance Required)之註記,倘無上揭註記或該註記非以英文登載時,則有必要向原核發簽證機構查明。 3.原則上此類簽證不得辦理延期。 | |||
多次前往捷克及其他申根國家*短期商務、旅遊或探親. | 多次申根C類簽證 | 赴申根國家短期商務、旅遊或探親.,倘中途前往非申根公約國後,欲再進入申根公約國,則需申請多次申根C類簽證,其他內容如上。 | 是 |
前往捷克短期工作 | 申根C類簽證 | 申請申根C類簽證,內容如上,惟需事先取得捷克勞工單位核發之工作證才可申請。 | 是 |
目的 | 簽證類別 | 說明 | 是否可前往其他申根國家 |
第一年前往捷克長期工作 (居留超過90天以上者)
| D類捷克單國簽證 (Long-term National Visa) | 一、需向捷克駐外單位申請該類簽證。 二、工作天數90天至120天,此類簽證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因捷克駐外單位需將申辦案件寄回捷克主辦單位審核,爰作業時間較長,敬請於離台前四個月前遞件申請。 | 否 |
注意: 一、D類捷克單國簽證不能前往其他申根國家,但可在前往捷克途中經過其他申根國家做不逾5天之停留。※但倘自捷克經申根國家(例如在法蘭克福轉機)前往申根國家以外之第三國(如回台灣),則需向路經之申根國家駐捷大使館申辦過境簽證。
二、倘需前往申根國家,可行辦法如下: 1. 申請C+D類簽證: a) 倘申辦人亦符合申辦C類簽證要求,可申請該類簽證。 b) 可在簽證效期頭三個月之內前往其他申根國家旅行,惟需留意其計算方式係自核發日起算。 2. 抵捷後向擬前往之主要申根國家駐捷使領館申辦C類申根簽證
三、切勿求方便,在未申請申根簽證情況下出入捷克以外申根國,倘遭鄰國警察臨檢註記,相關紀錄將影響當事人日後申辦捷克長期居留證,及前往其他申根國家。我國國人倘遭遇此類問題,應立即向事發地警察單位提出訴願,以解除相關記錄及入境管制,惟是否得順利解除,將由事發地警政單位依權責處理(以德國為例,當事人被查獲未持申根簽證時當場需繳交罰款,德國警察會給當事人行政處份文件,倘當事人依文件內容匯繳30歐元,該案則自動進入訴願程序,2個月後當事人會收到訴願決定書,通知是否解除管制判決。原則上輕微案件在經訴願程序後可獲解除。相關訴願程序依各國國內法辦理,建議發生類似情形時立即向當地警察詢問相關辦法)。 三、其他情形 1.倘因準備時間不及,先向捷克駐台 辦事處申請申根C類簽證赴捷後,可向鄰近國家之捷克使領館申請D類捷克單國長期簽證,惟因作業時間可能長達4個月,可能遭遇原申根短期簽證到期,但未獲發捷克長期簽證的情形,屆時可能被迫離境。 2.另是否可在申根到期及獲發捷克D類長期簽證前申辦捷克單國短期簽證及便續留捷克? 捷克使領館在特殊情況如人道因素或便利行使國際義務的情況下核發捷克單國簽證 (Limited Territorial Validity, LTV),但經洽據捷克駐台辦事處領務官表示,該類簽證不易獲發,簽證辦理時間不及並不構成核發該類簽證之要件,爰建議在離台前應辦妥長期簽證。 | |||
D類簽證效期屆滿擬續長期留捷克者 | 長期居留證 (Long-term residence permits) | 需向居住地外事警察局申請,有效期限最長2年,工作天數約60天,依規定最遲應於D類簽證到期前14天前提出申請。 | 是 |
*申根公約國目前共25國,比利時、荷蘭、盧森堡、法國、德國、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瑞士、義大利、希臘、丹麥、瑞典、挪威、芬蘭、冰島、捷克、匈牙利、波蘭、斯洛伐克、拉脫維亞、愛沙尼亞、立陶宛、馬爾他、斯洛維尼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