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4更新
指揮中心發布境外確診個案返國應注意事項,確保社區防疫安全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IJRaGrOHrpVYORvzjhTu0A?typeid=9CECC announces guidelines for confirmed cases returning to Taiwan to protect against community transmission of COVID-19
https://www.cdc.gov.tw/En/Bulletin/Detail/vmOtLp-brSAv2iGaZVpO2Q?typeid=158開具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醫療機構「參考」名單(2020.11.27更新)
(義大利、馬爾他、聖馬利諾、北馬其頓、阿爾巴尼亞)所列舉之清單謹供參考,並非推薦,且不僅限此名單之醫療機構。在義大利可提供符合我政府要求篩檢規格之醫療機構非常多,請自行詢問所在地區鄰近之公、私立醫療院所瞭解其所提供服務
據本處向有關機關瞭解及實務上,我國人在義大利、馬爾他、北馬其頓、阿爾巴尼亞及聖馬利諾等國目前並無「難以取得返國登機前3個工作日做成之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之客觀困難;若有需求,請自行依個人需求多方洽詢鄰近醫療院所,瞭解其提供之服務、費用、流程及辦理方式,並請及早預作安排。
此外,建議有意返台國人在購票及出發前,請洽所選航空公司瞭解該公司登機細節規定,以免因為認知不同無法順利登機返國。
常見問答如下:(進一步問題請洽國內主管機關疾管署)
各項邊境檢疫、居家檢疫等防疫規定: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rona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
開具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醫療機構「參考」名單(2020.11.27更新)
指揮中心發布境外確診個案返國應注意事項,確保社區防疫安全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IJRaGrOHrpVYORvzjhTu0A?typeid=9
提醒您,有關邊境檢疫與居家檢疫等專業衛生問題,請就通案規定及個案情形洽詢國內衛生主管機關衛福部疾管署瞭解,以免違規受罰影響自身權益。
衛福部「秋冬防疫專案」:
自12月1日起「所有」入境及轉機旅客登機前須附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指揮中心指出,國際疫情持續嚴峻,預期今年底及明年初入境旅客數將增加,為加強防疫安全,自12月1日至明(2021)年2月28日(啟程地時間),入境我國機場或經我國機場轉機的旅客,不論身分(本國籍與外國籍人士等)或來臺目的(求學、工作、外交公務等),均應檢附「表訂登機時間前3日(工作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始可登機來臺,並將由交通部督導各航空公司確實把關;若旅客抵臺後發現檢驗報告不實,或拒絕、規避、妨礙相關檢疫措施,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69條規定,處新臺幣1萬至15萬元罰鍰。檢驗報告不實部分,亦將追究偽造文書印文罪之刑責。
指揮中心表示,「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需由啟程地政府機關許可設立之醫療院所開具,原則為英文、中文或中英對照版本。報告內容需備有「登機者之護照姓名」、「出生年月日(或護照號碼)」、「採檢日及報告日」、「疾病名稱」、「檢驗方法」及「判讀結果」等項目。相關配套措施及應配合事項如下:
- 法文及西班牙文等非中文或英文版本文件,若屬「啟程地官方語言」,且航空公司啟程地之地勤人員能確認報告內容,可予同意受理。
- 表訂登機前「3日內」檢驗報告之日期,以「報告日」及「工作日」計算,故可排除當地政府之國定假日。
- 檢驗報告可為紙本(正本/影本)或電子報告書形式,但內容應清晰可辨識,且經審視需備項目完整無誤。
- 檢驗方法需採用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例如:PCR、RT-PCR、NAA、NAT等);至於血清免疫學(Immunoserology)檢驗抗原(Ag)或抗體(IgG或IgM),不符合本措施規範。
相關規定請詳參衛福部新聞稿: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56UPsWnK5KgAKolUMz7uWw?typeid=9
12月1日起實施秋冬防疫專案,旅客須出示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符合三情形可免
https://www.mohw.gov.tw/cp-16-56906-1.html
全民健康保險對象如國外染疫,可申請健保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https://www.mohw.gov.tw/cp-16-56907-1.html
海外國人確診COVID-19,可於適當防護前提下經專案申請返國就醫
https://www.mohw.gov.tw/cp-16-569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