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歐盟經貿觀察
(第22期)
駐荷蘭代表處經濟組編
一、 專題分析
a. 歐盟是怎麼「盟」? (8)
二、 經貿新聞
a. 鴻海的印度夢能否生根?
b. 油價持續探底
c. 總經要聞
i. 臨時約的競業條款被判無效
ii. 明年荷蘭政府預算可能比較寬鬆
iii. 荷蘭GDP受到天然氣減產的影響
d. 個經要聞
i. 媒體大享收購TomTom股份
ii. Imtech宣告破產
iii. 荷蘭觀光業成長強勁
iv. Amstelveen的外國人比率最高
三、 其他
相關書籍暨EU等相關網站,2015/08/26
作者:駐荷蘭代表處經濟組沈建一
歐盟是怎麼「盟」? (8)
前情摘要
在第7期中,為了介紹歐盟「執委會」 (The Commission)的立法職權和所扮演的角色功能,我們概括地檢視了歐盟的立法機制和法律體系。在歐盟法律架構中,位階最高的當然是歷年來各會員國授予歐盟權限的條約(Treaties)或議定書(Protocols);其次就是「歐洲議會(EP)」及/或「部長理事會(The Council)」依程序審議通過的法規(Legislative acts);最後才是「執委會」依法律授權所制定的施行細則(Delegated/Implementing acts)。
其次,歐盟的運作迄今仍處由各國政要或精英領導的狀況,除了歐洲議會的議員是由會員國人民直接選出外,其他無論是執委會、部長理事會、歐洲高峰會議、歐洲法院或歐洲中央銀行(ECB)的官員,或是立法過程中參與意見的「專家委員會」或「執行委員會」等,都是沒有直接民意監督或改選壓力的文官所組成;因此歐盟的運作,依法、依民主體制,雖應公開、透明;但仰賴私交、具利益交換性質的「密室運作」,卻彷佛更形重要。
這期的重點放在歐盟處理對外事務的職權,以及歐盟「執委會」在其間扮演的角色、功能。這節和許多讀者的切身業務或職務有關;而且經過7期的背景說明後,也比較能體會其中奧妙,因此值得好好說明一下。
觀察與解析
1. 依世界貿易組織(WTO)網站上最新的統計資料知,歐盟28國2013年的GDP總額為$17兆3,517億美元,高於美國的$16兆8,000億美元、中國的$ 9兆2,402億美元、或日本的$ 4兆9,015億美元。同(2013)年歐盟貨品出口總額也以$ 2兆3,070億美元位居全球第1名,而中國以$ 2兆2,090億美元居次,美國以$ 1兆5,796億美元屈居第3,日本的$ 7,151億美元殿後;歐盟同年的貨品進口總額,則以$ 2兆2,346億美元居次,稍遜於美國的$ 2兆3,291億美元,而中國以$ 1兆9,500億美元排名第3,日本以$ 8,332億美元居於第4名。至於服務貿易的進出口值歐盟都以極大的差距,遙遙領先各國;茲不贅。
2. 以上的統計資料可彰顯出歐盟這個經濟體在當今世界的重要性,也讓我們體會出歐盟各國藉由成功的經貿整合,竟將原本戰後各自破敗的社會,搖身成為左右世界經濟走向最重要的力量。基於此一事實,我們幾乎可以斷言:若無長時間、依民主法治原則、理性有效地邁向單一市場的整合,可以說沒有任何一個歐盟的會員國,得以單獨的力量走到此一境界。歐盟各國迄今仍維持本身的文化、教育、語系、和宗教等傳統,此一既統一、又多元的整合,可說是人類文明的特例。
3. 然在蘇聯解體、東西德統一前,歐盟在世人的眼中,僅是個經貿界的巨人;在世界政治、軍事舞台上,因盟內各國沒有整合的意願,而幾無角色可供扮演。1993年11月「馬斯垂克條約」生效,至2009年12月「里斯本條約」生效並正式任命外交暨安全政策高級代表(High Representative of the Union for Foreign Affairs & Security Policy,同時兼任執委會副主席)迄今,歐盟各國雖因世界政治局勢的轉變,促使各國有較強的意願進行這方面的整合,但除整合第3國人員進出歐盟國家的簽證事務、處理來自東歐、北非、中東的難民、或基於配合美國政策對蘇俄所實施的經濟制裁外,囿於盟內大國間的種種算計,歐盟在這方面的整合仍處襁褓階段。
4. 因而本期說明的重點仍放在歐盟對外經貿事務上,以及「執委會」在這一事務上所扮演的角色及功能。有關歐盟處理對外事務具體的法律授權,基本上是記載在歐盟運作條約(TFEU)第5篇External Action by the Union中(第205-222條)。為因應世界貿易的趨勢,依現行第207條有關「共同商業政策」(The Common Commercial Policy,CCP。) 的規定,各會員國已將服務業貿易、智慧財產權的商業運用、以及外人直接投資(FDI)等對外談判權限,授與歐盟行使。所以2010年起,歐盟在CCP的對外角色,已具有獨享的完整權限(Exclusive competence);此外,「歐洲議會」在歐盟行使CCP權限上,所能扮演的角色也大幅地較前強化。
5. 依TFEU第5篇規定,歐盟對外簽署的經貿協定(Trade and/or Trade-dominated Agreements)大約可分成:貿易協定(207條協定)、貿易暨經濟合作協定(207+209或他條的協定)、以及以入盟為目的所簽的準會員協定(217條協定)等。其中貿易協定大都是以WTO貿易規範為核心,而與第3國所簽者,例如:歐盟與美國正在談「跨大西洋貿易暨投資夥伴協定」(Transatlantic Trade & Investment Partnership,TTIP)、或我國想和歐盟展開談判的「台歐盟經濟合作協定」(ECA)等;貿易暨經濟合作協定,則指帶有援外性質的協定,如歐盟與烏克蘭、喬治亞簽的經濟合作協定;至於準會員協定,望文生義,不必細表。
6. 鑒於不同類型的經貿協定,在進行談判時,往往涉及歐盟是否被授與Exclusive competence,而在主政機關、主談人、或協定批准程序上,會有不同的處理規定。對於歐盟沒有獨享的權限或有疑問的部份,歐盟在進行對外談判時,往往需會同會員國的談判人員共同進行;例如在談有關援外的經濟合作協定,或在聯合國架構下,談各類的環保協定即是。鑒於情況尚稱複雜,無法一概而論。故以下僅就與我國有直接關係的貿易協定(207條協定)談判與批准程序,加以說明。
7. 有關207條協定在歐盟「執委會」內的主政機關為主管貿易的執行委員(Trade Commissioner)和其轄下的貿易總署(The Directorate-General for Trade);在歐盟「部長理事會」內則為主管外交事務的「外交部長理事會 」(Foreign Affairs Council)以及該理事會下,由各國經濟部或外交部下的貿易局(署)長組成的「貿易政策委員會」(Trade Policy Committee,TPC或俗稱207 Committee。);在歐盟「歐洲議會」中,則為「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ttee,INTA)的議員。
8. 在決定和任何國家進行貿易談判以簽署有拘束力的協定前,貿易總署都會事先廣徵各界意見後,加以評估,如認有進行談判的價值時,便會作成「建議 」(Recommendation),經由貿易執委和主席以執委會的名義送請「外交部長理事會」尋求授權(Authorization),該理事會秘書處受理後,一般便交由「貿易政策委員會,TPC」討論並加註意見,送請外交部長理事會議決;如該理事會認屬可行(法律上規定條件多數決QMV,實務上多採共識決。)便頒布進行談判的「準則」(Directive),列明主談人和談判範圍、或應達成目標的底線等(Mandate),並指定TPC負責監督談判進展情形。
9. 「執委會」獲得授權後,即能與對手擇期展開談判。談判進行期間,主談人應於每輪談判結束後,向TPC和歐洲議會的INTA報告談判進展,研商對策;如有必要,也可依前一程序修改授權談判的準則內容,以利繼續進行談判。談判完成草簽之協定,應送請「外交部長理事會」議決,俾生效實施。
10. 外交部長理事會原則上係以條件多數決QMV,採納談判結果;但涉及服務業貿易、智慧財產權的商業運用和外人直接投資(FDI)的內容,若依歐盟內規原本就是一致決(Unanimity)者,改以一致決為之;而內容涉及文化、視聽、教育、或健康服務並有傷害歐盟相關產業之虞者,也採一致決;另涉及盟內運送業(Transport)的協議內容,外交部長理事會議決前,應先取得歐洲議會的同意(Consent) 。
11. 歐盟基於過去內部市場的整合經驗和成效,現行的貿易政策原則上是採自由貿易主義,也就是說應儘量地讓貨品和服務業在全球市場上暢通無阻,避免不必要的貿易障礙;會員國中尤以德國、英國、和荷蘭等較依賴盟外市場的國家,都傾向此一立場。但在1994年底WTO完成烏拉圭回合談判前,為了保護會員國的特定產業,歐盟在農業、汽車和紡織產業上,則一直都是採行蠻保守的政策。
12. 因而與歐盟進行談判的對手國,不宜以抽象概念據以推斷該經濟體的立場,而應對每一議題充分收集相關資料,再聽其言、觀其行。其實歐盟任何特定談判的基調和底線,大都記載在外交部長理事會同意展開是項談判所頒布的談判「準則」(Directive) 內;理論上該準則在頒布前,已經過各會員國在相關的場合中,就各自的利害充份交換意見並獲致共識後,才會議決。因此,歐盟在特定談判的具體立場,仍應以該準則內容論斷之。
13. 以上就歐盟行使207條貿易協定權限的程序和實務運作概況,予以說明。最後感謝駐比利時兼駐歐盟代表處的陳經濟參事正祺,於公忙之餘,特地撥冗細心地對全文加以斧正,使本文更貼近歐盟現行的實務。
Financial Times和網站消息,2015/08/28
單位:歐洲地區/荷蘭/駐荷蘭代表處經濟組
鴻海的印度夢能否生根?
消息摘要
1. 本刊第21期的個經要聞第2則曾翻譯8月10日英國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報導鴻海將於未來5年內,在印度西部的Maharashtra省投資$50億美元的新聞。而鴻海也曾公開表示,未來該公司有意繼續在印度投資10幾間工廠,預計雇用100萬名印度工人。
2. 據了解印度總理Narendra Modi上台後,為發展勞力密集工業,替每年湧入勞工市場、數以百萬計的年輕人找到就業機會,曾大力鼓吹「印度製造」的政策,然迄今尚無指標性的外國企業響應。而鴻海的投資計畫不啻為此一政策,注入一劑強心針;因此鴻海案曾獲得總理辦公室的大力協助,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在Maharashtra省的工業區內找到一塊1,500英畝(acre)的建廠用地,水電供應也無疑慮。
3. 據報導此一員工5萬人的智慧手機組裝廠,是用來生產中國的小米機。鴻海本身亦曾於2006年和「諾基亞」攜手在印度南部的清奈市投資,組裝手機;後因諾基亞和印度政府間一連串的稅務問題,而於2014年停止生產。
4. 在印度投資的外國廠商,常因取得土地的糾紛多,水電、馬路、港口等基本設施不足,或稅務、勞工法令的繁雜晦暗等,往往乘興而來,敗興而歸。因此,外國媒體對鴻海此番再次征戰印度,能否落地生根,有諸多揣測,謹將相關看法綜述於觀察與解析欄。
觀察與解析
1. 據IDC的統計,2015年第2季(Q2)小米手機在中國的市占率,已以15.9%的成績擠下蘋果手機,成為中國最受歡迎的智慧手機品牌,以些微差距屈列第2名的品牌仍為中國的華為(15.7%),而美國蘋果於連續2季獨占鰲頭後,如今以14.2%落居第3。鑒於中國手機市場的成長趨緩,小米認為再成長的空間有限,為求公司的發展,已開始積極地拓展海外市場;而印度廣大的市場,當然是小米機在海外的首選。據了解小米機已於去(2014)年下半年進入印度市場,週年時的市占率為3%,已和我宏達電的市占率同。
2. 印度Boston Consulting Group前董事長Arun Maira對外商在印度的興衰史十分熟捻,他說10年前韓國浦項鋼鐵(Posco)曾興沖沖地準備砸下$120億美元建大煉鋼廠,卻因土地的糾紛遲遲無法解決而作罷。其他類似的煉鋁廠、發電廠的投資不成的案例,有一籮筐;他認為鴻海在能短期內,順利地取得1,500英畝的建廠用地案,並不多見。
3. 智慧手機裝配廠除需要大面積的土地外,也需要有熟練的工人、供應無虞的水電、良善的運輸工具和道路等,這些都會造成鴻海日後擴廠或想建立供應鏈衛星廠商時的難題。就連印度自己的手機品牌Micromax (市占率約12%,排名第2。),也無法在印度建立供應鏈,以致該公司產所需的大部份零配件,仍都得仰賴進口。此外,印度的勞工法令也常使得解聘工人發生困難,而且業主與工會也不易維持良好的夥伴關係。
4. 位於新德里政策研究中心的研究員Rajiv Kumar在接受英國金融時報記者採訪時,被問及對鴻海日後繼續擴廠投資、以便落地生根的看法,也坦然表示:「這當然須要許多條件的配合,我直接的答案當然是肯定的;但我認為要等到真的發生時,我才會相信。」。
5. 祝福鴻海!
Financial Times/IEA網站,2015/8/27
單位:歐洲地區/荷蘭/駐荷蘭代表處經濟組
油價持續探底
消息摘要
8月12日「國際能源總署(IEA)」公布的原油市場月報(Oil Market Report,OMR)顯示,今(2015)年國際原油的總需求量,雖因油價走低而呈現平均每日增加160萬桶的現象;但因總供給量增加得更快,因此該署認為全球原油供過於求的現象,在明(2016)年下半年前似難改善,原油價格勢將持續在低檔波動。OMR的供需統計和預估如下:
1. 供給方面
全球7月份原油的總供給平均每日為9,660萬桶,較去(2014)年同期增加120萬桶。占全球2/3產量的「非OPEC」產油國的每日均量為6,510萬桶,較去年的高點約已減少60萬桶;但因OPEC國家的產量仍大幅度地躍升,抵銷了「非OPEC」國家的減產努力,所以全球總產量仍往上飆升,IEA估計此一情勢,在短期內尚難改變。
OPEC國家7月份的平均每日總產量為3,150萬桶,較6月份多出10萬桶,創下2012年來的新高;也遠較IEA原預期的3,060萬桶為高。沙烏地阿拉伯表示該國7月份的產量為1,040萬桶,較6月份1,060萬桶為少;據了解7月份原油的增量來自伊拉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伊朗和安哥拉。
2. 需求方面
國際原油的需求量自2014年第2季起,便從谷底翻轉且緩慢地爬升。7月份的OMR估計全球2015年全年的每日平均需求量為9,420萬桶,較6月份時預估的9,400萬桶,調升20萬桶,遠較2014年全年每日平均需求量9,250萬桶為高,也是5年來的新高。
3. 原油庫存量(Stocks)方面
鑒於全球原油供過於求的現象,持續存在。目前OECD國家非戰備儲油的總量(Commercial stocks)初步地已接近為28億萬桶。
觀察與解析
1. 經濟現象往往有一好,沒有二好,無法兩全。低油價照理說是好事,尤其是對每一滴油都要進口的台灣,更是提高生產力、幫助經濟成長的動力。所以凡是原油占經營成本比重高的企業,如華航、長榮、客貨運業者等,都會滿心歡喜地迎接低油價;甚至對開汽車、開機車的通勤族來說,每次加滿油時,也都會覺得物超所值。
2. 但是對中油來說,營收自然隨之腰折,再加上油價公式的時間差,導致虧損累累;而台塑石化所提煉的燃料油出口比率高,煉製油品的價格大幅下跌,出口金額自然減少許多。再加上石化原料或產品的國際價格隨油價下跌,我相關公司的出口金額遽減,所以我1-7月的出口若以金額計算,當然會短期的縮水;而按市價計算的GDP,也不能依原有預測的保3、保2。
3.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在各類媒體不經意地推波助瀾下,大家目前都覺得景氣似乎很差,各類信心指數紛紛下跌、燈號轉藍;只不過7-8個月的時間,台灣的經濟變成前景堪憂,公司想放無薪假的聲音響起,從而大家因擔心工作不保,整個社會憂心匆匆;在這片肅殺之氣下,加油槍所省的「小確幸」,自然就不足為道矣。
4. 反觀歐美社會的輿論反應,也大致如此。油價大幅下跌後,有物價漲不起來的通縮危險,有各大油公司因營收大減,不但暫停所有擴充計畫,還爭先恐後的宣布裁員,致相關產業和人員的生計大受影響。另外,股債券市場因油元國的基金抽回,買氣渙散;加上和原油相關產業的公司股票因前景不佳,自然乏人問津,所以各國的空頭氣勢旺盛,全球各類投機市場哀鴻遍野。
5. 油價下跌原本對台灣應是個大利多,然受歐美媒體的感染;再加上中國經濟因市場法則,日漸從雲端下墜,原應回歸正常。但中國官方最近一再揮舞著抗拒市場法則的影響力,短期間全球各經濟體陣腳大亂。然對台灣而言,原本利多因素沒有配合掌握也罷,卻因種種原因被炒作成目前的景象,難怪外國人說經濟學是「苦悶的科學」。資本主義社會一切都因錢而煩惱,有錢、沒錢都惱;其實愛煩惱的人,不惱生活就不熱鬧,不惱日子也無聊。
2015/08/11-17
單位:歐洲地區/荷蘭/駐荷蘭代表處經濟組
本期總經要聞
1. 臨時約的競業條款被判無效:荷蘭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頃判決臨時僱傭契約內的競業條款,對員工沒有拘束力。本案係自動化公司DPA控告前員工在臨時契約有效期間,跳槽至同業競爭者Apai公司去,所以依契約內的競業條款要求賠償的官司。
案內DPA指稱該公司曾為被告員工支付許多訓練費用,當該員工專業技能提升後,在契約有效期間內,竟被同業以高薪並誘以永久契約的手段挖角,致該公司損失不貲云云;但所訴遭承辦法官駁回。
本案被告辯護律師─DAS律師事務所認為承案法官這項判決,將促使競業條款在今後的臨時契約中消失。DAS事務所的發言人Olav Wagenaar表示:「法官認為新的就業和社會保障法(Wet Werk en Zekerheid)的基本原則,就是禁止臨時契約內包括競業條款;也就是說競業條款只在永久契約內才有拘束力。」
法官認為社會事務部部長Lodewijk Asscher修法的用意,就是要讓雇主能儘早與員工簽訂永久契約。Wagenaar發言人表示:「此應是新法的立法意旨。」,所以:「對雇主來說,這表示在臨時員工的身上投資愈多,風險就愈大。」(2015/08/11,NIS News Bulletin。)
2. 明年荷蘭政府預算可能比較寬鬆:按照傳統荷蘭應於下(9)月15的王子日,公布明(2016)年度政府預算草案。而由中央計畫局(CPB) 8 月11日所公布經濟預測的數字,似乎可以看見一些明年預算可能比較寬鬆的端倪。
CPB認為今(2015)年荷蘭全年國內生產毛額(GDP)將成長2.0%,而明年則將再成長2.4%,較該局6月間原預測成長2.1%稍高。2015年消費支出將成長1.7%,2016年則成長2.0%;而投資也將有較大幅度的增長,2015年將成長6.6%,2016年則為長5.6%。至於2015年的出口成長率將創歷史新低,僅成長3.7%,2016年則將增至5.1%,而今明2年的進口均會呈現小幅成長的局面,所以貿易對GDP成長的貢獻度較往常為低。
2015年整體購買力將增加0.8%,2016年則增為1.1%,其中在職者將增加2.4%,領取社會福利金者將減少0.3%,退休者更減為1.1%。若以年收入來看,2016年收入在法定最低工資175%以下者,購買力將下降0.5%,在350%至500%間的人,則增加2.1%。
失業人數也預期減少,2014年荷蘭失業總人數為660,000人,今年預計下降至620,000人,明年持續下降至600,000人。
經濟持續成長對稅收總額將產生正面影響,而失業人數減少,失業救濟金支出隨之減少,再加上醫療支出下放為地方政府權責,使得中央政府的負擔減輕;所以預算赤字將由2014年占GDP的2.4%,下降至今年的2.1%,2016年更將減為1.5% 。(2015/08/12,NIS News Bulletin。)
3. 荷蘭GDP受到天然氣減產的影響:荷蘭中央統計局(CBS)於8月14日公布今(2015)年第2季(Q2)國內生產毛額(GDP)較上一季(Q1)僅成長0.1%;但若與2014年同期比較,則成長1.6%。經濟成長減緩的主因是為避免引發地震,經濟部決定減少Groningen省天然氣的產量,從原訂2015生產390億立方米,降為300億立方米,致影響Q2以後GDP的成長率。
CBS重申除天然氣減產因素外,總體的經濟活動仍處正向成長的狀態,目前經濟規模幾乎已回復到2008年中經濟危機爆發前的水準。構成GDP的民間消費和企業投資均有顯著的成長;產能利用率或生產者信心指數,也處於高峰。(2015/08/15-17,NIS News Bulletin。)
2015/08/06-21
單位:歐洲地區/荷蘭/駐荷蘭代表處經濟組
本期個經要聞
1. 媒體大享收購TomTom股份:荷蘭電視節目製作人John de Mol頃大量收購導航技術公司TomTom的股份,de Mol大亨無意接手TomTom,僅希望未來能在董事會內有發言權,以促使TomTom積極地與美國西岸和中國的科技公司進行策略性合作。
TomTom已將de Mol氏買進該公司5.1%股份的行為,按規定通知證管會。若依買進時的股價計算,此項收購成本總值為€1.2億歐元,TomTom不願對此事表示意見。
據了解內情的人表示:「De Mol氏對TomTom產生興趣,是因為TomTom遠比一般人的想像中,更像個傳媒公司。」,「de Mol氏本身不製作電視節目,而是節目內容的發想人,而TomTom的資訊內容也有許多值得發想之處。例如追蹤一個人置身何處,在現代社會活動中,越來越有價值,因為有越來越多的商機與此有關;所以中國的搜尋引擎「百度」,對中國遊客在他國的動向,就很感興趣。」
從de Mol的立場來看,他與中國網路巨擘「百度」和「騰訊」等,已經在開發網路電視上合作。但像Facebook、Uber和Amazon等公司,對增進TomTom地圖的資訊內容和對全球的覆蓋度方面就會很有幫助。除此ASML模式,也是de Mol氏的收購動機,2012年英特爾、三星和台積電曾分別收購ASML的股權,目的在確保ASML所生產的機器能符合未來晶片發展所需;而de Mol收購導航公司的股份,就是希望能共同投資發展,符合今後雙方需要的項目。
值得注意的是,De Mol主張將TomTom車載通訊技術(Telematics)的部門獨立出來。目前該部門致力於發展協助各公司管理所屬車隊的科技,是TomTom的金雞母。De Mol認為該部門獨立成另一家公司後,在該產業的競爭力將可大幅提高。
TomTom公司的未來仍充滿不確定性,因為自從Nokia以€28億歐元將高解析度地圖識路系統的Here部門,賣給德國3大汽車製造商後,TomTom是唯一供應數據地圖的獨立公司。近數月以來,市場上對該公司可能被收購,就有諸多傳聞和揣測,財經通訊社Bloomberg本週曾報導TomTom正與顧問公司商討未來公司可能發展的選項。(2015/08/06,Financieele Dagblad。)
2. Imtech宣告破產:荷蘭上市公司Imteck公司於8月11日正式向鹿特丹地方法院申請破產,並由法院指定破產管理人。Imteck雇有員工22,000人,年營業額超過€40億歐元。荷蘭已有許多年未曾處理過如此龐大的破產案;而Imteck德國公司則先於8月6日在德國宣告破產。
截至8月20日止,破產管理人已順利地將Imteck Marine、Imteck Traffic & Infra、以及Imteck Nordic divisions、Spanish、UK、和belgian等部門分別逐一標售出去。但在大阿姆斯特丹區專門負責大樓、地鐵空調、電氣設備、管線維修的Imteck Building Services目前則乏人問津;該部門所屬1,200位員工恐將面臨失業。
據了解該公司在金融風暴後,業務就一直處於風雨飄搖的處境,公司總裁Gerard van de Aast於宣告破產時,曾對外表示Imteck是過去問題的受害者。(2015/08/12-20,NIS News Bulletin。)
3. 荷蘭觀光業成長強勁:荷蘭中央統計局(CBS)頃公布的統計顯示觀光業在荷蘭經濟所扮演的角色,日益加重。去(2014)年觀光客在荷蘭總共花費€683億歐元,較2013年增加4%;來荷觀光的外國人數,則成長9%。此外,外國觀光客透過荷蘭公司預訂住房或預訂門票的人數,也有成長趨勢;同時荷蘭本國人的旅遊花費,不管是在國內或出國的花費,則成長2%。
2010至2014年5年期間,荷蘭觀光業成長了9.1%,而同期的荷蘭經濟僅成長1.1%;因而觀光業對荷蘭GDP的貢獻度增為3.7%,或€244億歐元。
2014年觀光業的工作機會增加15,000個,換算成約8,000人等數的全職人工,使得該產業的就業人口數,上升為606,000人,而荷蘭經濟的整體就業量,則呈現稍為下降的情況。(2015/08/15,NIS News Bulletin。)
4. Amstelveen的外國人比率最高:依據鹿特丹商報(NRC Handelsblad)整理中央統計局(CBS)的統計資料顯示,荷蘭Amstelveen市的外籍居民占總人口比率為7.6%,是荷蘭外國人最愛定居的城市;其中尤以日本人為最,在荷蘭居住的日本人總計1,230人,而40%以上的在荷日人選擇住在Amstelveen。
外國人喜歡居住在以阿姆斯特丹市、海牙為中心的Randstad一帶,除Amstelveen外,Wassenaar (占7.5%)、或Delft (占4.6%)也很受歡迎;此外,南部的Eindhoven市也吸引不少外國人前往居住。荷蘭共有外籍人士約57,000人, 2/3為男性,其中以德國人最多(7,350人),英國人次之(6,860人)。(2015/08/22-24,NIS News Bulletin。)
本刊宗旨和聲明
1. 我國商人實為「台灣奇蹟」最重要的推手,他們長期在艱困的環境下奮鬥、茁壯,逐漸成為全球知名的企業;他們的努力除了帶給自己財富外,也帶來台灣社會長期的經濟繁榮,值得國人敬重。目前台灣企業在荷蘭投資設點者,約有200家左右,且絕大多數為我國上市櫃公司,而派駐來此、或被荷商聘用來此的人,都有很高的專業智能和流利的英文能力,他們以荷蘭為基地並在歐洲各國市場征戰。
2. 荷蘭和台灣一樣都曾有很艱困的環境,但對社會主義的實踐程度,卻有很大的不同。這裡領最低工資的人要繳36.5%的所得稅,中上階級繳納最高52%所得稅的人,比比皆是;而花可支配所得時,除食物外的貨品及服務,須再繳21.5%的消費稅。所以這裡的政府很「夠力」,手上握有許多資源,在人民食衣住行育樂和醫藥方面,執行著龐大的「所得重分配」工程。此外,勞資關係和我國相比,也很不同。凡此總總,均讓習慣自由經濟思維的台商,來此後得重新學習、適應。
3. 荷蘭是個法治國家,政府執行龐大的「所得重分配」工程時,得先有法律授權、再依法行政。然英語在荷蘭雖可通行,卻非官方語言,所以荷蘭龐雜的法令體系和日常所見全是建立在荷文基礎上。在荷台人雖英文流利,卻往往囿於業務繁忙,而疏於學習荷文。因此凡涉及經營企業的法令問題,大都逕向當地會計師或律師洽詢;然專業詢答所費不貲;且時因兩國制度、思維和文化相距甚遠,導致溝通不夠精準,而影響詢答效果,進而影響業務推動。因此如何增進台商對荷蘭與歐盟經貿環境的認識,讓渠等能更加順暢地推動業務,繼而增強我對歐洲的貿易力度,便成為關心台歐經貿關係人的重要課題。
4. 有鑒於此,本組認為協助台商建立一套有參考價值的中文資料庫,應是可行之道;但要建立有系統、對每一行業都有用的資料庫,談何容易。於是本組決定自今(2015)年起,將平日業務收集的荷文或英文經貿動態、財經資訊或法令等,酌予消化後,擇要以中文逐一解析,而每彙集8-9則便發行1期電子報,e給需要的在荷台人、以及關心台荷、台歐盟經貿關係的國人參考,希望以涓滴成流、聚沙成塔的方式在1-2年內,讓收閱的人能於累積足夠的資料量後,再各自按自己的需求分類整理成有用的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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