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泰國代表處誠徵乙類雇員乙名】
工作內容:協助領事業務。
資格條件:
1. 具有泰國籍或持有泰國合法居留證。
2. 大學以上畢業,通曉中、泰文及電腦文書操作。
3. 應聘者須參加本處以下考試項目:
意者請於2月22日前備妥簡歷表、身分證及學歷證件影本及中文自傳寄至tha@mofa.gov.tw或洽行政組【曹修嘉】(2119-3555 ext. 316),面試時間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