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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最後更新日期:2020年3月17日) |
► 最新消息
【3月18日更新】【重要】
因應全球「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持續擴大,我國將限制全球非我國籍人士入境
一、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自臺北時間3月19日零時起搭乘飛機起飛來臺的非本國籍人士,除持居留證、外交公務證明、商務履約證明,或其他經特別許可者外,一律限制其入境。
二、 以上持證明或經許可入境者,應配合指揮中心規定進行居家檢疫14天。入境後相應事由的單位將負責其住所、動線、工作場所的必要措施。
有關居家檢疫規定及細節,請詳衛福部相關連結:
衛福部相關連結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V6Xe4EItDW3NdGTgC5PtKA)
三、以上限制入境的規定,將視疫情而調整,其調整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
四、執行細節如下:
1. 外籍人士自臺北時間3月19日起,需符合上述事由才能入境我國(啓程地起飛時間為臺北時間3月19日零時前,倘扺達臺灣前曾在第三國轉機過境者,仍可入境)。
2. 以免簽證或持停、居留簽證入境者,必須持有符合上述條件的證明文件,由移民署國境線上查驗人員認定是否准予入境。另持有駐外館處核發特別入境許可者,或是有效居留證(官員證),由移民署查驗後入境。
3. 外籍人士如果對於所持文件是否符合特殊事由無法判斷,可於出發前赴我國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4. 駐外館處受理特別許可,除符合前述事由外,尚包括重大緊急人道考量,以及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等,確有必要急需來臺者。
5. 需經特別許可者,除可持憑相關證明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來臺外,也可自行持憑相關證明,經移民署國境人員查驗通過後入境。
6. 本案執行過程中倘遇個案疑義,將由外交部與內政部移民署隨時協調處理。(E)
3月19日起入境管制措施常見問答(Q&A)
問題1:
外交部宣布的管制措施,是否即為取消外籍人士免簽證/落地簽證/電子簽證等來臺簽證待遇? 已持有有效簽證者是否仍可入境?
答案:
外交部宣布的措施是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持續擴大。非本國籍人士,除非符合特定事由,不得以免簽證或持簽證入境我國。符合特定條件的非本國籍人士應備妥相關文件,由移民署國境線上查驗人員認定是否准予入境。另持有駐外館處核發特別入境許可者,或是有效居留證(官員證),可逕由移民署查驗後入境。
問題2:
「其他特別許可」的情況有哪些?可否舉例?
答案:
駐外館處受理特別入境許可事由除符合公告特殊入境條件的事由外,尚包括重大緊急人道考量,以及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關機關許可等,確有必要急需來臺者。
問題3:
已入境我國的外國人可否在臺延長簽證停留期限?
答案:
除非當事人有重大不可抗力事由,否則不得延長在臺停留期限。另外,我國並未因疫情限制外籍人士出境。倘外籍人士簽證停留期限即將屆滿,則應依規定離境。
問題4:
國人或在臺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士,其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沒有居留證,還可以入境嗎?
答案:
可向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來臺。
問題5:
外國人是否可向我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函?
答案:
可以。外籍人士可向我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函,惟其來臺事由必須符合「外交公務、商務履約,或是其他經特別許可者」,否則仍無法入境。
問題6:
單純來臺洽商者(僅洽辦工商事務,非履約)是否可以入境?
答案:
倘無法出示企業履約的證明,或是主管機關核發的應聘/履約許可函,則無法入境。
問題7:
外籍移工是否屬於「經特別許可」的範圍?
答案:
外籍移工經勞動部核發許可者,可持駐外館處核發的移工簽證入境我國。
問題8:
可入境我國者,是否仍須配合相關檢疫措施?
答案:
是。檢疫措施的詳細說明,請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公告的「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
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3月18日更新】
美國、加拿大、澳洲及紐西蘭4國(皆含轉機)旅遊疫情升至第三級警告,非必要勿前往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8)日表示,全球疫情持續擴大,其中美國近期每日新增病例數逾千例,並有4州發生社區傳播;加拿大及澳洲每日新增病例數近百例,紐西蘭則與澳洲往來密切。美國及澳洲並已宣布全國或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基於國人至當地有感染風險,指揮中心宣布除已公布列第三級之美國華盛頓州、紐約州及加利福尼亞州外,自3月19日零時起提升美國、加拿大、澳洲及紐西蘭共4國(皆含轉機)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國人應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自第三級國家及地區入境者,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另於台灣時間3月19日零時起,所有入境者需居家檢疫14天。
指揮中心截至今日已宣布(含未來生效)列入旅遊疫情建議第三級之國家共計97國1地區,包括中國大陸(含港澳)、中國大陸以外亞洲20國、中亞9國、申根國家26國、英國、愛爾蘭、東歐14國、中東16國及1地區、北非5國、美國、加拿大、紐西蘭及澳洲,另列入第三級國家係包括其海外屬地。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3月17日更新】
亞洲、東歐共20國及美國3州旅遊疫情升至第三級警告,非必要勿前往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7)日表示,中國大陸以外的亞洲國家近期疫情擴大,確診病例數已逾1萬例,病例數持續增加中,多國已宣布進入緊急狀態並採取嚴格之邊境管制及檢疫措施;另美國近期疫情亦持續上升。基於國人至當地有感染風險,指揮中心宣布除已公布列第三級之中國大陸(含港澳)、韓國及中亞國家,自3月19日零時起並將下列亞洲19國、東歐1國及美國3州之旅遊疫情建議提升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
指揮中心提醒,國人應避免至上述國家及地區進行所有非必要旅遊;另於台灣時間3月17日16時起,已登機者加強自主健康管理14天,尚未登機者入境後需居家檢疫14天。
此外,美國除上述3州外,其他州之旅遊疫情建議則升至第二級警示(Alert),提醒民眾前往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返國後需落實14天自主健康管理。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3月16日更新】
東歐、中東、中亞及北非共42國與1地區,旅遊疫情提升至第三級警示,非必要避免前往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6)日表示,歐洲及中東地區近期疫情擴大,為加強防疫警戒,指揮中心宣布除已公布列第三級之伊朗、匈牙利、捷克、波蘭、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愛沙尼亞、拉脫維亞及立陶宛等國家外,自3月17日零時起,將東歐13國、中東15國與1地區、北非5國及中亞9國,提升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國人應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
指揮中心說明國家及地區如下:俄羅斯,白俄羅斯,烏克蘭、羅馬尼亞丶保加利亞丶賽普勒斯丶塞爾維亞丶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丶蒙特內哥羅丶科索沃丶克羅埃西亞丶阿爾巴尼亞、北馬其頓、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卡達、阿曼、葉門、科威特、巴林、約旦、黎巴嫩、敘利亞、伊拉克、以色列、土耳其、阿富汗、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地區、埃及、利比亞、突尼西亞、阿爾及利亞、摩洛哥、喬治亞、亞塞拜然、亞美尼亞、哈薩克、吉爾吉斯、塔吉克、土庫曼、烏茲別克及蒙古,自上述國家及地區入境者,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
指揮中心指出,東歐、中東、中亞及北非各國與申根區國家往來密切,多國已現疫情,且位居歐亞非大陸交界,為進入亞洲之交通樞紐,雖已加強邊境管制及檢疫措施,仍持續輸出病例至其他國家;我國已發生多起該區移入之病例。指揮中心將嚴密監控疫情變化,隨時調整旅遊建議範圍。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3月14日更新】
3月14日14時起,尚未登機離開歐洲27國或杜拜之旅客,入境台灣後須居家檢疫14天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4)日表示,考量申根區域國家人員流動密切,除原已列第三級之義大利外,3月17日起將其他歐洲申根國家(法國、德國、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丹麥、芬蘭、瑞典、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波蘭、捷克、匈牙利、希臘、馬爾他、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冰島、挪威、瑞士及列支敦斯登)及與申根區自由流動的英國、愛爾蘭共27國及杜拜(杜拜含轉機)旅遊疫情建議提升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於台灣時間3月14日14時起,已登機者加強自主健康管理,尚未登機者列入居家檢疫14天。3月17日凌晨起,外國旅客居家檢疫者無住所可至集中檢疫所付費居住。
指揮中心指出,歐洲疫情快速上升,病例數已逾3萬例,國內亦發生多起歐洲境外移入病例。歐洲疾病預防控制中心(ECDC)日前評估歐盟地區及英國的感染風險為中至高,醫療照護量能超載風險高,且迅速朝社區持續傳播的階段發展。
此外,美國近期疫情上升,全國46州及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均已發生病例,逾20州進入緊急狀態,該國疾病預防管制中心研判華盛頓州、紐約州及加利福尼亞州已有社區傳播,特定疫情嚴重區域已實施隔離管制措施,指揮中心即日起將美國華盛頓州、紐約州及加利福尼亞州等3州旅遊疫情建議提升至第二級:警示(Alert),前往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其他州則列為旅遊疫情建議第一級:注意(Watch),民眾應遵守當地一般預防措施。
世界衛生組織宣布目前疫情趨勢已符合全球大流行,逾110國報告確診病例,超過70國出現本土傳播疫情,多國已加強邊境管制及限制人員移動等措施。考量全球疫情日趨嚴峻,跨國交通往來密切,指揮中心即日起將全球未列旅遊疫情建議的國家均提升至第一級:注意(Watch)。民眾14天內如有旅遊疫情建議第一、二級國家旅遊史者,入境後應落實14天自主健康管理。因應全球旅遊疫情建議提升,我國將強化邊境管理及進行回溯性擴大篩檢等措施,以確保國人安全。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3月1日更新】
伊朗旅遊疫情升至第三級警告,非必要勿前往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日表示,伊朗近期COVID-19(武漢肺炎)病例數及死亡病例快速增加,鑒於國人至當地感染的風險提高,指揮中心宣布今日起提升伊朗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提醒民眾非必要勿前往。此外,指揮中心亦同時宣布,自台灣時間3月2日零時起,14天內有該國旅遊史者(不含轉機),入境後需居家檢疫14天。
指揮中心指出,伊朗確定病例數已達593例,43例死亡,為中國以外死亡病例數最多之國家,評估已有社區傳播;該國已輸出上百例病例至全球17國。
因應國際武漢肺炎疫情發展,指揮中心目前已將中國大陸(含港澳)、韓國、義大利、伊朗列為旅遊疫情建議第三級警告;日本、新加坡列第二級警示;泰國列第一級注意。指揮中心將嚴密監控疫情變化,隨時調整防治策略及旅遊疫情建議等級。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月27日更新】
義大利旅遊疫情升至第三級警告,入境需居家檢疫14天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7)日表示,義大利近期COVID-19(武漢肺炎)病例數及死亡病例快速增加,鑒於國人至當地感染的風險提高,指揮中心宣布今日起提升義大利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提醒民眾非必要勿前往。此外,指揮中心亦同時宣布,自台灣時間2月28日零時起,所有旅客(包含外籍人士)自義大利入境(轉機除外),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
指揮中心指出,義大利目前確定病例數已達400例,12例死亡,病例擴及9個大區,且逾9成病例目前尚未釐清感染源,評估已有社區傳播,並已輸出病例至法國、北馬其頓、希臘、巴西、西班牙、瑞士、阿爾及利亞、克羅埃西亞、奧地利及德國共10國計18例。義大利已宣布對發生不明感染源個案之城市或地區採取停班停課、暫停公眾活動、限制交通等防治措施。
因應國際武漢肺炎疫情發展,指揮中心目前已將中國大陸(含港澳)、韓國、義大利列旅遊疫情建議列第三級警告;日本、新加坡、伊朗列第二級警示;泰國列第一級注意。指揮中心將嚴密監控疫情變化,隨時調整防治策略及旅遊疫情建議等級。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月24日更新】
韓國旅遊疫情建議升至第三級警告,非必要勿前往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韓國近期病例數大幅增加已達763例,出現教會及醫院大型群聚,已進入社區傳播階段;另已指定大邱市、慶尚北道清道郡為特別管理地區。鑒於國人至當地感染的風險提高,故指揮中心宣布即日起提升該國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提醒民眾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
此外,指揮中心亦同時宣布,自2月25日零時起,自韓國入境(不含轉機)的外籍人士,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本國籍人士於2月25日、26日自韓國入境者,須落實14天自主健康管理,另自27日零時起入境之本國籍人士則實施14天居家檢疫。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月7日更新】
2月10日起經中港澳轉機得入境者,需居家檢疫14天;並限縮我國直航中港澳航線,部分機場暫停航班
因應中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近日累積確診病例數持續快速上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自2月10日00時00分起所有旅客經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轉機」得入境臺灣者,一律居家檢疫14天。
交通部亦依據臺灣衛生福利部防疫要求,自臺北時間109年2月10日00時00分至109年4月29日23時59分,兩岸客運航線除往返北京首都機場、上海浦東及虹橋機場、廈門高崎機場及成都雙流機場之航線外,其餘大陸城市往返臺灣之客運航班暫停飛航。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月6日宣布】
我國自本(109)年2月7日起,針對14日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澳門的外籍人士,暫緩入境
一、由於我國政府已於本年2月5日將中國大陸全境(含香港、澳門)列為重疫區「二級以上流行地區」,外籍人士只要14日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暫緩入境我國。即使有特殊原因,我駐外館處也不再受理簽證申請。
二、已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而擬返臺的外籍人士,若在14日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者,返臺之後將限制居住,並進行14日的「居家檢疫」措施。
三、上述管制措施於本年2月7日起正式實施,並持續視疫情狀況調整。
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月7日因應武漢肺炎疫情簽證及入境管制措施常見問答(Q&A)
一、簽證及居留證問題:
問題1:
外籍人士如果過去14天內曾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即使適用免簽、落地簽證、電子簽證待遇,或已持有有效簽證,是否仍無法入境我國?
答案:
不得入境我國。過去14天曾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的外籍人士,均不適用以免簽證、落地簽證及電子簽證來臺,亦無法持有效簽證入境我國。
問題2:
外籍人士倘過去14天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但有特殊原因急需來臺,是否可以向駐外館處申請簽證?
答案:
不可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2月6日起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均列為「二級以上流行地區」,因此即使具有特殊需求,只要過去14天內曾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駐外館也不再受理簽證申請。
問題3:
已經有外僑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如果過去14天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還可以返回臺灣嗎?
答案:
可以。但目前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均為「二級以上流行地區」,只要過去14天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陸、港、澳地區者,入境後必須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配合「居家檢疫」14天。
二、入出境及查驗問題:
問題4:
入境限制相關規定中,「14天」應如何計算?
答案:
即抵達臺灣的前14天。例如:2月15日入境,計算範圍則為2月1日至2月14日,共14天。
問題5:
政府要如何確認外籍人士在過去14天到過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
答案:
依照外籍人士護照內頁的入出境章戳或前一段旅程的機(船)票作為查驗標準。
問題6:
具有雙重國籍的中華民國國民,過去14天曾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如果持用外國護照返臺,可以入境嗎?
答案:
不可以。倘持外國護照且無外僑居留證,過去14天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不得入境我國。
問題7:
若航空公司一時不查,讓過去14天內曾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的外籍人士登機,或外籍人士根本不知道有相關規定,到我國境線上會不會被遣返?可不可以遣送至第三地?
答案:
外籍人士若未遵守我國規定,則於抵達我國境時將會被原機遣返;至於是否會被遣送至第三地,則視各航空公司航班情形及當事人得前往的國家而定。
三、其他問題:
問題8:
這個措施是比照哪個國家的做法,或根據什麼標準訂定出來的?
答案:
相關規範是參考世界衛生組織發布的疫情訊息,以及歐美和鄰近國家所採取的入境管制措施所訂定的,並將視疫情發展隨時調整。
問題9:
要如何通知要來臺灣的外籍人士這項新措施?哪裡看得到最新規定?外籍人士如果有相關問題,在臺灣或海外要打哪支電話求助?
答案:
問題10:
倘疫情發展轉趨嚴峻,針對外籍人士來臺有無進一步的預防措施?
答案:
相關管制措施隨時都會視疫情調整,倘未來疫情更趨嚴峻,政府會依照疫情發展狀況,對相關國家採取各類必要的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