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商務人士入境申請縮短居家檢疫 Q&A
Q1︰短期商務人士來台後申請縮短居家檢疫時間之自費檢驗事宜,是由
公司/單位向縣市衛生單位事先提出申請,還是由居家檢疫者於入境
後自行向衛生單位提出申請?
A1 ︰居家檢疫者(申請人)於入境後居家檢疫期間,由本人或邀請公司/
單位填寫「短期商務人士入境縮短居家檢疫申請單」後,向入住防
疫旅館所在地方政府衛生主管機關(縣市衛生局)提出縮短居家檢疫
申請,並由衛生局安排至自費篩檢指定醫院採檢。邀請公司/單位可
依預定行程,參考公布於疾病管制全球資訊網之「自費檢驗
COVID-19 指定醫院名單」,事先洽詢自費篩檢醫院預約採檢時間。
Q2︰短期商務人士入境後自費檢驗陰性並向衛生局申請改為自主健康管
理,但在入境的第 12 天就要離境,是否仍需於出境前 3 天再自費檢
驗一次?
A2:是。申請人於入境後在臺停留期間如未滿 14 天,仍需於離臺前 3
天內前往自費檢驗 COVID-19 指定醫院採檢,取得檢驗陰性報告後才
可離境。原則上申請縮短居家檢疫或申請提前離境,須檢附 3 天內
自費檢驗陰性報告。
Q3︰已知短期商務人士入境未滿 14 天提前離境,需於出境前 3 天自費檢
驗,問若僅短暫停留 3 天即離境,是否仍需要自費檢驗?該如何申請?
A3︰如其入境臺灣前檢附之檢驗報告距離其離臺班機預定起飛時間已超
過 3 天,則仍應自費篩檢,並於填寫「短期商務人士入境縮短居家檢
疫申請單」,向入住防疫旅館所在地方政府衛生主管機關(縣市衛生局)
提出縮短居家檢疫申請時,由衛生局協助安排採檢。
Q4︰本國籍商務人士在台已有房子(環境符合居家檢疫條件),問可否直接
回家進行居家檢疫?
A4︰不論本國籍或外籍商務人士,凡申請短期商務人士縮短居家檢疫
者,自入境後至自主健康管理結束前均須全程入住防疫旅館。
Q5︰短期商務人士來台申請條件第四項規定「出發地為指揮中心公告之
低感染風險或中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且登機前 14 天無其他國家/地
區旅遊史」 ,請問是否包含轉機?
A5︰如轉機時並未入境該國/地區,則不屬 14 天內具有該國家/地區旅遊
史,惟仍請申請人儘量避免選擇低感染風險或中低感染風險國家/
地區以外之國家/地區做為轉機地點。
Q6︰短期商務人士來台後申請縮短居家檢疫時間須事前繳交之「在臺行
程表」,可否於事後更改行程?另得到採檢結果報告(48 小時之內)之
前是否能安排外出行程?
A6︰ (1) 如在臺行程表有變更,應向入住防疫旅館所在地方政府衛生主管機
關提出申請及提供變更行程備查,惟變更之行程仍須符合「短期商
務人士入境申請縮短居家檢疫作業規範」之規定。 (2) 取得檢驗陰性報告後,須由衛生局重新開立檢疫解除日變更之居家
檢疫通知書以及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後,方可外出,得到採檢結果
報告之前不能安排外出行程。
Q7︰短期商務人士申請縮短居家檢疫,須檢具來臺登機前 3 日內
COVID-19 檢驗陰性報告,且於入境後在臺停留期間若未滿 14 天,
應於離臺前 3 日內前往自費檢驗 COVID-19 指定醫院採檢。請問前述
3 日內檢驗報告之時間計算原則為何?
A7︰ (1) 來臺登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以登機當日往前推算3天內採檢
之檢驗報告,例如某日籍商務人士預定於 7 月 5 日自日本搭機來
臺,則需檢具 7 月 2 日(含)以後採檢之檢驗陰性報告。 (2) 離境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以離境當日往前推算3天內採檢之檢
驗報告,例如某來臺日籍商務人士預定於 7 月 10 日搭機返日,則
需為 7 月 7 日(含)以後採檢之檢驗陰性報告。
Q8︰短期商務人士申請縮短居家檢疫,依規定於入境後第 5 或第 7 天由
衛生局安排至醫院採檢,如已得知檢驗結果陰性,何時可以解除居
家檢疫改自主健康管理?
A8︰ (1) 如衛生局於申請人入境後第 5 或第 7 天採檢當日就取得採檢醫院
提供之 COVID-19 檢驗陰性報告,則由衛生局重新開立檢疫結束
日變更之「居家檢疫通知書」,更新檢疫結束日為採檢當日 24︰
00。例如申請人來自低感染風險國家,7 月 1 日入境,7 月 6 日採
檢且衛生局於 7 月 6 日收到採檢醫院提供之檢驗陰性報告,則重
新開立之檢疫結束日為 7 月 6 日 24︰00,即自 7 月 7 日零時起可
解除居家檢疫。 (2) 如衛生局於申請人入境後第 5 或第 7 天採檢,於採檢次日取得採
檢醫院提供之 COVID-19 檢驗陰性報告,因防疫追蹤系統係之解
除時間係以日計算,無法以衛生局實際收到醫院檢驗陰性報告之
時間開立,爰由衛生局更新檢疫結束日為採檢當日 24︰00。例如
申請人來自低感染風險國家,7 月 1 日入境,7 月 6 日採檢,衛生
局於 7 月 7 日收到採檢醫院提供之檢驗陰性報告,則重新開立之
檢疫結束日為 7 月 6 日 24︰00,申請人於收到衛生局重新開立檢
疫結束日變更之「居家檢疫通知書」時,即可解除居家檢疫。
Q9︰本國籍民眾於入境時本就免附 COVID-19 核酸檢驗陰性報告,為何
短期商務人士申請縮短居家檢疫仍需於入境時提供登機前 3 日之內
英文版 COVID-19 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A9︰因短期商務人士申請縮短居家檢疫者於入境後第5天(或第7天)向衛
生局申請自費採檢,取得檢驗陰性報告後則改自主健康管理並外
出,在未居家檢疫期滿 14 天情況下,仍有數個案可能於改自主健
管理期間發病,為有效控管及降低可能傳播風險,無論本國或外籍
人士,如欲申請短期商務人士縮短居家檢疫,均須依規定於入境時
提交登機前 3 日內檢驗陰性報告,並於入境後第 5 天(或第 7 天)申
請自費採檢,取得檢驗陰性報告後始可改自主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