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4月23日駐邁阿密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中華民國交通部與美國佛羅里達州公路安全及車輛監理處(Florida Department of Highway Safety and Motor Vehicles)簽署「臺佛相互承認駕照互惠協定」(Reciprocal Agreement for the Mutual Acknowledgement of Driver’s License)後,旅佛臺灣人士申換佛州駕照已逾1,726件(請參閱附件美國佛羅里達州公路安全及車輛監理處提供之統計表),普遍獲得旅居佛州的臺商、學者及留學生好評。
臺灣與美國佛羅里達州長期友好並往來密切,雙邊投資、求學、工作及定居等交流活動絡繹不絕。為便利旅佛臺灣人士,並促進與佛州經貿、文化及教育等之交流與合作,駐邁阿密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佛州公路安全及車輛監理處磋商後簽署免筆試及路試之換照協定,以取代1998年僅免除路試之臺佛互惠協定。
基於互惠原則,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且居留期限超過1年之佛羅里達州有效小型汽車E類駕照持有人,亦可檢附相關文件經駐邁阿密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後,免試申換臺灣相同類別駕照。
駐邁阿密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提醒國人,使用我國普通小型車B類駕照擬前往佛羅里達州各地方監理所申換佛州普通自小客車E類駕照時,請先參閱佛羅里達州公路安全及車輛監理處(https://www.flhsmv.gov/)與 “ Gather Go Get”網站資訊,備妥有效的相關正本文件,供監理所驗畢後現場歸還。倘有疑問,亦可洽詢駐邁阿密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領務組(電話305-443-8917,電郵tecomia@mofa.gov.tw)協處。
由於美國地區交通規則、號誌及駕駛習慣與臺灣仍略有差異,為維護行車安全,駐邁阿密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特別提醒國人,於佛州駕車前應遵守各項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