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使與與台灣事務委員會阮秘書長士洪共同主持問答時間
一、 旨揭說明會於本(2013)年11月29 日上午在海防市Sun Flower飯店召開,本處黃大使偕同經濟組詹組長聯興、張秘書文忠出席該活動,我方由越南台灣商會聯合總會河內分會鍾會長定男、海防分會高會長國華、太平分會吳秘書長俊德等台商會領導及90家廠商代表踴躍與會。越方代表計有台灣事務委員會阮秘書長士洪、計畫投資部外人投資局阮副局長內、勞動部法制司吳科長皇、內牌機場出入境管理科陳科長文玉、海防市勞動廳、公安廳及工業區管理委員會局等亦派員出席。
二、 阮秘書長士洪在致詞時表示,舉辦此說明會之目的,在於向台商介紹2012年新版勞動法及相關施行細則、出入境管理規則及越南投資環境等資訊,並盼聽取台商意見,以供越南相關單位參考,俾協助台商順利投資營運。
三、 黃大使在致詞時感謝台灣事務委員會與越南台灣商會聯合總會舉辦本次說明會,並表示本活動上(10)月下旬已在南越同奈省舉辦過一次,在近年越南景氣低迷,外資進入越南剛由谷底翻升之際,本日又在北越海防市舉辦此說明會,並邀請計畫投資部、勞動部、出入境管理局等單位派員主講勞動法、出入境、工作證、居留證等相關規定,對旅越台商非常重要,希望台商朋友能專心聆聽並踴躍提問,亦盼越方與會代表能給予回應,使台商能瞭解相關規定。
四、 越南勞動部法制司吳科長皇在會中,簡介有關越南2012年新版勞動法各章節增修的各項重點內容,包括工會成立與運作、締結和終止勞動合約、薪資與加班費之給付、勞工作息時間、勞動紀律及賠償、外籍勞工工作證等新規範。另亦說明越南政府為執行新版勞動法,將分2階段發布相關施行細則,第1階段已發布12項,第2階段將再發布7項。
五、 越南內牌機場出入境管理科陳科長文玉亦於會中向我商說明越南出入境法令及其施行細則,其中涵蓋對外籍人士核發入境簽證手續程序、申請要件、簽證類別和效期、不適用申請工作證的外籍人士(含外勞)、申報暫時居留義務、限制出入境情況、效期1至3年暫住證核發重點規定等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六、 越南計畫投資部外人投資局阮副局長則說明如次:
(一) 在總體經濟方面,近2年來,越南政府已陸續採取多項措施,有效控制通膨,進出口穩定成長,受惠於出口產品結構改善,貿易逆差因而縮減,加上越僑匯入金額增加,外匯存底持續成長,國際收支因而大幅改善。
(二) 在外人投資(FDI)方面,累計自1988年至2013年10月底止,外商在越南投資案共15,475件,投資金額達2,275億美元,其中台商在越南投資案共2,278件,投資金額達277億美元,排名第4位,日本居第1位,投資金額為336億6,512萬美元;新加坡投資金額達288億7,531萬美元,居第2位;南韓投資金額為287億1,109萬美元,居第3位;以地區別而言,台商投資以河靜省居首(台塑河靜煉鋼廠),其次為同奈省、胡志明市、平陽省等。
(三) 在重點產業方面,迄2030年之前,越南政府將以發展高科技、新材料、環保節能產業為重點,並已選定電子業、農業機械業、農產及水產加工業、造船業、環保與節能業、汽車及零組件業等6大產業為優先招商項目,未來將爭取台商、美商、日商、韓商在上述領域進行投資,以符合越南經濟發展之階段需要。
七、 黃大使與台灣事務委員會阮秘書長士洪共同主持問答時間,我商踴躍在會中提問,例如大陸幹部簽證不易取得、工作證申請與延長、居留證、國定假日加班費核算、以及僱用外藉勞工等,均獲得與會越方相關官員初步回答,黃大使建請台商會將相關問題彙整後致函本處,本處將正式去函越方,要求明確答覆,以轉知旅越台商參考。
八、 阮秘書長士洪在結語時表示,越南政府重視台商投資,故特別於近期分別在南北越共舉辦2場說明會,盼對台商在越順利營運有所助益,尤其感謝黃大使一大早自河內趕來海防參加本活動,顯示本處對此類攸關台商權益活動之重視。會後進行餐敘聯誼,與會台商普遍反映參加本次活動收穫不少,除對新版勞動法規與入出境規定有進一步瞭解外,亦認識越方相關單位主管,未來可直接聯繫,討論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