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前往台灣觀光送件須知(2017/2/16修正)
適用對象:
一、 持有越南/柬埔寨學生准證。
二、 旅居越南/柬埔寨一年以上,且有越南/柬埔寨工作准證者 (work permit)。
三、 持有越南/柬埔寨依親、長期居留權且有等值20萬台幣(越幣1億4千萬以上)證明者。
四、 前述隨行之旅居越南/柬埔寨配偶或2親等內血親。
申請方式: 不接受臨櫃申請,一律透過「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進行線上申請來台觀光入出境許可證。
網址: 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overseas/progress-query?type=overseas-foreign-china
申請類別: (無加急服務)
一、 單次許可證:有效期為完成線上繳費扣款之日起3個月內有效,僅供單次入出境台灣。
二、 多次許可證:有效期為完成線上繳費扣款之日起1年內有效,可多次入出境台灣。
※停留期間自入境之翌日起15日內,非特殊事故不得延期。
申請費用:單次許可證新台幣600元、多次許可證新台幣1000元。
(一律線上信用卡繳費,上述證照費不含線上扣款手續費)
審核期間:為案件受理申請之翌日起五個工作日(不含例假日及公共假日)。但不含補正時間;文件不全經通知補正者,自本署通知之翌日起算一個月內未補正,駁回其申請。
申請說明:
(一) 應備文件:詳閱附件一應備文件表。
(二) 相片及應備文件請以掃描器掃描成JPG或JPEG檔,檔案大小需在512KB以內。
上傳照片規格: 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4.5cmX3.5cm白底彩色照片,頭部大小不得小於3.2cm及超過3.6cm。
(三) 至「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網址填寫申請資料,並完成上傳照片與所有應備文件,欄位前 * ,表示該欄位為資料必填欄位。中文請以正(繁)體字輸入,英文姓名請以大寫輸入,海外地址請以英文輸入。
上傳文件不齊或不符合規格,本處將退件不予受理。
(四) 請勿使用大陸地區郵件帳號作為回覆電子郵件信箱(例如qq.cn或xxx.cn等相關大陸電子郵件信箱)。該電郵信箱email將作為聯繫及接受本申辦系統寄發案件審理結果通知使用,請務必提供正確email資訊,以免影響審查進度而損及自身權益。
(五) 資料不符或欠缺,須自電子郵件通知送達翌日起1個月內線上補正,未於規定期間內補正或經補正仍不合規定者,駁回其申請;另所需審查工作天數自補正後重新計算。
(六) 審查核准後,自電子郵件通知送達翌日起,須於2個月內以有效之MasterCard、Visa或JCB國際信用卡完成線上繳費,未於規定期間內繳費者,該許可證將作廢,無法下載使用。
(七) 於規定時間內信用卡繳費完成扣款後,請自行線上下載許可證及收據,入出境許可證需以雷射彩色印表機彩色列印。
注意事項:
一、 中國大陸護照需於入境日前有6個月以上效期。
二、 申請單次許可證者,越南/柬埔寨居留證效期至少需有3個月以上效期。
三、 申請多次許可證者,越南/柬埔寨居留證效期至少需有1年以上效期。
四、 應備證明文件若為越南核發,原則上不需要經過公證或驗證。
應備證明文件若為柬埔寨核發,應譯成中文並經過公證或驗證。
五、 申請案若因退補件或需修正資料或被通知須至本出面談時,因發證審理工作天數需重新計算,請於取得許可證後再訂機位。
六、 文件需掃描清晰足以辨識,上傳之資料不全或不符規定或無法辨識,將退回補正,若未於規定期間內補正或經補正仍不合規定者,將駁回其申請。
七、 線上提出申請後,若有相關問題需諮詢,請利用系統內「申請進度查詢」項下退補件或修正資料功能,繕打訊息,審核人員即可收到訊息並回覆,本處恕無法受理電話查詢及回覆。
八、 信用卡繳費是以新台幣計價,交易之手續費及匯差由刷卡人自行負擔,完成信用卡線上繳費後,無法退費。
九、 下載之入出境許可證,必須以彩色列印成紙本,俾供移民官查驗使用,不得用黑白列印或儲存於手機、平板或筆電以電子檔呈現。請務必配合辦理,以免造成無法入出境損及自身權益。
附件一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前往台灣觀光送件須知
申請入出境許可證上傳應備文件表
一、 近6個月內拍攝之4.5cmX3.5cm白色背景正面彩色照片,頭頂之下顎之長度介於3.2cm至3.6cm。
二、 中國大陸護照基本資料頁。(於入境日需有6個月以上效期)
三、 越南/柬埔寨居留准證。(包括長住證、暫住證、多次簽證、五年依親免簽簿)(其剩餘效期申請單次證需3個月以上,多次證需1年以上)
四、 持越南/柬埔寨不同居留准證者需分別配合加附上傳之文件:(其他文件)
學生准證: 近1個月內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School Letter),需有簽名及加蓋學校戳章。
工作准證: 1.越南/柬埔寨政府核發之勞動許可證(WORK PERMIT);或2.近1個月內公司開立之在職證明(Employment Letter),須加註到職日(Joint Date),需有負責人簽名及加蓋公司戳章。另,檢附目前任職於該公司之營業執照。
※工作准證之核發日(Issue Date)未滿1年者,需再加附旅居越南/柬埔寨滿1年以上之證明,例:舊學生准證、前家任職公司離職證明或日期超過1年以上之入境越南/柬埔寨戳章。
依親准證:
長期准證 申請人本人近10日內越南/柬埔寨銀行開立之存款等值台幣20萬以上證明(Balance Letter)。自行打印之網上資料需經銀行蓋章證明。
五、 未滿20歲加附父或母同意書。
六、 以隨行親屬方式提出證明者,須加附親屬關係證明公證書。應備證明文件若為越南核發,原則上不需要經過公證或驗證。應備證明文件若為柬埔寨核發,應譯成中文並經過公證或驗證
七、 旅遊行程表(請註明赴台日期、地點、連絡電話及當事人簽署)
八、 其它。(審核人員通知須加附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