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居韓國之中國大陸人士申請「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入台證)線上登錄後臨櫃申請辦法
自2024年12月23日起實施
【適用對象】
- 入境臺灣目的為觀光者。
- 現正旅居於韓國釜山市、大邱市、光州市、蔚山市、慶尚南道、慶尚北道、全羅南道、濟州道的中國大陸人士。
- 在韓國擁有以下合法居留條件之一者(韓國簽證代號僅供參考):
- 韓國永久居留權(如:F-5)
- 在韓留學生(如:D-2, D-4)
- 旅居韓國一年以上且可提出工作證明(如:F-2, F-4, D-8, H-2, E-2, E-7)
- 在韓依親居住者(如:F-2, F-6)
- 以上條件之配偶或家屬〔二親等內血親〕(如:F-1, F-3)
→ 其他申請事由及資格
- 非以觀光目的入境臺灣者,請臺灣之邀請單位代為向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專業」或「商務」交流活動之許可證。(請至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提出申請)
- 有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且已喪失中國大陸戶籍之港澳人士,請至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申請入臺許可證或網簽。
- 居住於首爾特別市、京畿道、江原道、忠清北道、忠清南道、全羅北道的中國大陸人士,請參照駐韓國台北代表部大陸人士申請赴台(第三類觀光) 說明進行線上申請。
【申請流程】
- 線上登錄
- 線上申請網站:https://csts.immigration.gov.tw/HKMO/home/index
- 登錄步驟:進入上列網址後,選擇「我要申請」→地點選擇「亞洲」、「駐釜山辦事處」→登錄申請表內容→(追加隨行家屬申請書)→預約時間(目前只開放上午時段)→列印確認單。
- 預約成功後,可在「我已申請」,進行「繼續填寫申請書」、「變更預約時間」、「補列印預約確認單」或「申請案件作廢」。
- 臨櫃申請後,可在「申請案號查詢」查詢案件進度。
- 系統不穩定時可能在臨時維修,請過一段時間再進行操作。若操作時發生問題,選擇送件日期前的申請案可以直接放棄並重新預約。
- 臨櫃申請
- 依照「預約確認單」上的預約時間,申請人本人親自至辦事處臨櫃繳申請資料(基本應備文件及依條件附加文件)及繳費,不接受郵寄或他人代送。
- 資料審核
- 審核期間為案件受理申請之翌日起14個工作日(約2~3週)。經文件補正者,審核期間會重新計算。無急件處理機制。
- 文件補正
- 審查過程若有文件補正或有追加補充資料需求,本處將以電話或email通知。若收到補件通知email,請直接回覆即可。
- 自辦事處通知之翌日起算一個月內未補正文件者,將駁回其申請。
- 發證列印
- 本處將以email方式寄發「入出境許可證」,由申請人自行列印。
- 列印時應使用 A4 白色紙張,並以雷射印表機單證單面彩色滿版列印。
- 如自臨櫃申請後14個工作日仍未收到通知(例如漏接電話或漏信),請主動以email詢問(pus@mofa.gov.tw),並提供姓名、生日、護照號碼以利查詢。
【基本應備文件】(除下列前兩項文件外,皆須在線上登錄時上傳資料)
- 預約確認單(於線上登錄後列印)
- 觀光申請同意書(填寫線上表單後,列印出在email收到的「表單回覆副本」)
- 中國大陸護照正本及影本(效期半年以上)
- 韓國外國人登錄證(외국인등록증)正本及影本(效期3個月以上,不接受替代證明)
- 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 護照規格照片1張(半年內拍攝,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的長度介於3.2公分至3.6公分〔亦即臉部佔據整張照片面積的70~80%〕,白色背景,不得合成或修圖)
- 臺灣旅遊行程表
- 申請人親人資訊
- 未成年者(18歲以下)需家長同意書與親屬關係證明
- 申請多次入國許可證者,韓國外國人登錄證有效期至少1年以上,需另附:
- 本人名義之銀行存款證明與一個月以上之交易紀錄,帳戶餘額需持續超過新台幣十萬元(約韓幣500萬元)(以申請日前一個月為基準)
【依條件附加文件】(以下文件皆須在線上登錄時上傳資料)
- 韓國永久居留權:無附加文件。
- 在韓留學生:
- 一般學生、交換生或語學堂學生:
在學證明或修業證明(3個月內開立、須有學校章或負責人印章) - 課程結束之研究所碩博士班學生:
修業證明書及最近一期繳費憑證(課程結束未滿3年、3個月內開立、須有學校章或負責人印章) - 正在撰寫論文之研究所碩博士班學生:
研究登錄證明書(연구등록증명서)或肄業後研究生登錄確認書(수료후연구생등록확인서)及最近一期繳費憑證(3個月內開立、須有學校章或負責人印章、課程結束未滿3年)
- 一般學生、交換生或語學堂學生:
- 旅居韓國一年以上且可提出工作證明者:
- 在職證明書(3個月內開立、須有負責人印章)
- 外國人登錄事實證明(외국인등록 사실증명)(3個月內開立)
- 韓國出入境紀錄(출입국에 관한 사실증명)(1個月內開立之最近1年的出入境紀錄,證明最近1年以上旅居在韓國)
- 在韓依親居住者:
- 婚姻關係證明書或家族關係證明書(3個月內開立)
- 本人名義之銀行存款證明與一個月以上之交易紀錄,帳戶餘額需持續超過新台幣十萬元(約韓幣500萬元)(以申請日前一個月為基準)
- 以上條件之配偶或家屬〔二親等內血親〕:須隨同申請,須持有相關外國人登錄證(請在主申請人進行線上登錄時,追加隨行家屬申請書。)
【申請費用】(於臨櫃申請當日支付現金)
- 單次入國許可證:KRW 28,000(效期3個月,可停留15日)
- 多次入國許可證:KRW 45,000(效期1年,每次可停留15日)
【注意事項】
- 資料準備與責任
- 系統操作與資料上傳
- 不諳電腦操作者,可由親友或旅行社代為操作,但仍需本人送件。本處職員依法不代為登錄。
- 請使用「桌上型電腦」進行登錄,避免使用行動電話(手機)操作,以確保資料正確上傳。
- 個人資料填寫不實或檔案上傳不完整,將影響審核結果及辦理時間。
- 時程安排與風險提醒
- 建議在出國1~2個月前進行申請。
- 無急件處理,請勿催辦。
- 尚未獲發入台證前,請不要先買機票或先訂旅館以免辦證時間太久或被拒發而趕不及赴台。不保證辦理預估時間內一定會發證。若造成相關損失為個人責任。
- 入出境臺灣及證照審查
- 持憑於本處獲發之入台證入境臺灣時,需持有效之韓國外國人登錄證備查。
- 若計劃從中國大陸地區來臺,是否需要申辦「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或其他手續,請事先向中國大陸當局或旅行社查詢確定。
【簽證審核】
- 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本處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提出簽證申請者不論是否獲發簽證,已繳之簽證規費依法不退還。
- 本辦法依據移民署公告「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或香港澳門線上預約申請來臺從事觀光活動須知」辦理。